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注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中期票据。
江苏中南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拟发行中期票据情况的概述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期限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分期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等)。
4、发行成本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6、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中期票据的注册和发行,并授予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注册、发行及上市的的具体时间、条款、所有手续,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当前银行与信托为主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具,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